粤建协〔20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召开全国建筑业企业创精品工程经验交流会的通知》(建协函〔201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创精品工程经验交流会内容丰富,对进一步提高建筑业企业创精品工程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以及做好2011年度鲁班奖申报评选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希望你们根据需要,积极报名参加。
二、请各地区参会人员填写报名表,并于3月2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省建筑业协会,由我会统一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报名。中国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及其他单位若直接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报名,请同时向省建筑业协会传真一份报名表,并注明“已向中国建筑业协会报名”。
电话:020-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附件:《关于召开全国建筑业企业创精品工程经验交流会的通知》(建协函〔2011〕8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