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7〕1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的工作精神,我协会拟定于5月开展2017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申报条件且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但下列工程不得申报: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3.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5.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或初装修的面积占总面积25%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6.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广东省境内承建的工程;
7.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8.保密工程;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10.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有投诉的工程;
11.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申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4月11日。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每份独立装订;《2017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工程应填写工程全称,其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全称及相关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凡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需盖法人单位公章,各地市协会(联合会)或省直部门查核盖章,须编制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
1.承建及参建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注册证书。申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承建单位在册人员,并与施工许可证注明的人员相符,若项目负责人变更,需要提供变更的有效证明;
3.立项报告及批复;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
6.施工许可证;
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
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0.规划验收报告;
11.环保验收或准予使用文件;
12.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1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4.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承建单位无拖欠劳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材料;
15.其它资料,如获奖证书等。若曾获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工程,需提供该项获奖证书;
16.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的不少于10张照片彩色打印件(相片用JPG格式,像素应在1600*1200以上,其中包括外立面、内墙面、卫生间、天面、地下室、标准层、机电、管道安装等部位及其细部作法相片,并对每张相片进行不超过30个字的文字亮点简述,亮点简述对应照片编号另用word格式编辑保存)。
(三)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参考附件3)。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由承建单位报送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省直部门统一推荐申报;各推荐单位负责资料的初审工作,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加盖核对章及签署核对人姓名。
(二)各地市协会(联合会)或省直部门初审后,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的书面版返回申报单位(该书面资料供专家组现场评审时备查),将同意推荐项目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2017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的打印件和第三点所有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刻录光碟或U盘)统一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联 系 人:梁智尤 何晓君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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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楼
附件:1.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
2.2017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3.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