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6〕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导向引领作用,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2016〕43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立项的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未立项的项目可按《关于受理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申报的通知》(粤建协〔2014〕94号)要求同时申报),并符合《关于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及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建协绿〔2015〕12号,见附件2)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2.按照文件要求,企业自愿申请(不超过两个项目),认真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份,见43号文附件3)于2016年10月21日前报送我协会,逾期不受理。我协会将组织初审,按分配指标数量择优推荐。
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801
联 系 人:何晓君、梁智尤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附件:1.关于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2016〕43号)
2.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建协绿〔2015〕12号)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