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6〕6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前期申报工作。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建造与施工分会《关于对拟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绿[2016]0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立项的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未立项的项目可按《关于受理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申报的通知》(粤建协〔2014〕94号)要求同时申报),并符合《关于对拟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及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建协绿〔2015〕12号,见附件2)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2.按照文件要求,企业自愿申请(不超过两个项目),填写《拟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统计表》(见附件3)于2016年9月25日前报我协会统计并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将电子版发到gdcia@vip.163.com,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何晓君、梁智尤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附件:1.关于对拟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协绿[2016]09号)
2.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建协绿〔2015〕12号)
3.拟申报第六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统计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