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16〕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建筑装饰协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
为宣传和鼓励我省为建筑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协会和秘书长,在新常态下推动协会规范化发展,弘扬行业诚信自律,按照《广东省建筑行业先进协会和优秀秘书长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对我省建筑行业先进协会和优秀秘书长进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表彰活动在我协会团体会员范围内进行,自愿申报,我协会组织审核确定。
二、建筑行业先进协会申报条件
申报建筑行业先进协会的,须为加入我协会满两年的团体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自身建设方面:严格按照章程履行宗旨和职能,有效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运作程序规范;会费收缴率不低于60%,近三年年检结果均为合格。
2.提供服务方面:围绕政府工作大局,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努力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有宣传窗口,定期出版会刊,及时更新发布行业信息;开展行业创优、行业学术交流、业务研讨、行业论坛以及教育培训、积极协助配合省协会开展各项调研工作等活动,成绩突出。
3.反映诉求方面: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会员提供咨询、信息服务;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掌握动态,积极开展行业调研,协调会员企业内外关系,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成果显著。
4.规范行为方面:建立了行业自律公约并组织在行业内推广实施,推动行业信用评价;积极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等工作,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被采纳。
5.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倡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行业优势服务社会公众。
三、建筑行业协会优秀秘书长申报条件
申报建筑行业协会优秀秘书长的,须为我协会团体会员或团体会员行政区域内地区协会的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热爱协会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业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出色地组织领导秘书处全面工作,带领秘书处职工认真履行各项职能,努力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4.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表率作用好,团结同志,在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5.连续从事协会工作3年以上。
四、申报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16年9月15日前寄送我协会综合办公室。各区级协会申报先进协会或优秀秘书长,须由所在市行业协会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文件发至协会邮箱。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张兵 姬广艳
联系电话:020-83642505
电子邮箱: gdcia@vip.163.com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楼
附件:1.建筑行业先进协会申报表
2.建筑行业协会优秀秘书长申报表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