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协经〔201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会员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精神,加强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建设,我会定于11月上旬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一期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的要求,旨在提高建筑企业经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经理人的职业化,提升职业经理人的人才价值。
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取得,是企业和个人申报全国建筑业企业“双百强”、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全国建筑业优秀职业经理人等项目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是作为从事建筑企业经营管理者入职的学识及能力的有效证明,以及竞聘上岗、任职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内容
建筑业企业管理(建筑企业领导艺术与管理能力、建筑企业战略与市场营销、建筑企业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筑企业财务与资本运营、建筑企业法律与合同管理等)、工程总承包与项目管理等。
三、培训对象
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和其它管理类岗位人员等拟申报职业经理人和高级职业经理人的人员。
(一)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
1、在学历、职称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
1、在学历、职称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中等学历,从事企业经理管理工作满12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8年。
2、在任职及从业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具有资质的企业有关部门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
(2)在具有二级资质的企业中主持或负责某项业务工作。
(3)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二)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
1、在学历、职称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二)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
1、在学历、职称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2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获得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2、在任职及从业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具有特级资质企业任经营管理部门领导职务及以上,或在该资质企业下一级组织担任领导职务。
(2)在具有一级资质企业任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职务及以上,或在该资质企业下一级组织担任正职职务的领导。
(3)在具有二级资质企业担任正职职务的领导(包括专业企业)。
(4)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或国际工程项目经理。
(5)特殊贡献人才:①获得国家级工法、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②市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称号。
(6)取得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满5年者。
四、培训与认证费
培训认证费每人2100元,参训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证书及提交材料
五、证书及提交材料
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认证条件的学员,通过认证程序后,颁发《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1、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1、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此表格可从www.jzqygl.org下载,请报名参训人员认真填写,并交所在企业初审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最新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1月5日全天报到,6日—8日培训。
培训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金环大酒店(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528号,电话0551-62210800 62210968)。
乘车路线: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距离酒店约43公里,乘出租车约40分钟到酒店,费用约50元;合肥火车站距离酒店约8公里,乘出租车约20分钟到酒店,费用约15元。
七、其它
请参加培训人员10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1)传真或发送邮件至1870147415@qq.com。
联 系 人:闫萌萌 许昊
联系电话:010-62145379 62147823
传 真:010-62168150
邮 箱:1870147415@qq.com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和劳务管理分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班报名回执;
2、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