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1〕12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产生程序,明确会员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经我协会五届十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现予以印发。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1月29日
粤建协〔2021〕12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产生程序,明确会员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经我协会五届十一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现予以印发。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1月29日
版权所有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 Copyright 2013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邮编:510050
联系电话:020-83642505 传真:020-83642502 E-mail:gdcia@vip.163.com 备案号:粤ICP备150076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