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智〔20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省智能建筑工程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协会于今年9月23日发出了《关于受理2020年度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申报的通知》(粤建协智〔2020〕1号)。根据全省申报情况,我协会拟定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开展本年度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
二、评审依据
1.《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关于受理2020年度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申报的通知》(粤建协智〔2020〕1号);
3.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智能建筑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法规文件等。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各项工程的评审按以下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听取汇报。由申报单位介绍工程项目的施工及质量情况,请业主、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2.实体质量检查。专家组按评分细则对工程实地实物进行检查。
3.内业资料审查。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内业资料对照评分细则进行审查。
4.专家组讲评。项目检查完成后,由专家通报复查的情况,指出优缺点,但不公布初评结果。
四、专家组组成
我协会从专家库中按不同专业随机抽出评审专家,请各位专家自备照相机和U盘,在检查过程中将工程亮点部位和欠缺的部位进行拍照和存档,并收集精品亮点照片。
五、行程安排
11月30日上午8:30至10:00(8:30-9:00报到)请全体评审专家参加评审工作首次会议,地点: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楼)。会后,由申报企业接专家组到申报项目现场进行评审。
组长汇报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评审专家组食宿、交通由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协调安排,食宿一律从简。评审期间,请项目所在地市协会派1人配合检查工作。
联系人:严民 薛龙苹
电 话:020-83642506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