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协〔2020〕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粤科函管字〔2016〕189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科〔2017〕18号)文件精神,我协会为推动行业自律管理,理顺与国家级相关协会的业务对接工作,自2017年首次开展建筑业行业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以来,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肯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我协会将继续在会员范围内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今年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工作定于5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集中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受理期间将视情况分批组织鉴定,最后一批鉴定安排于8月20日结束,请计划申报省级工法、科学技术奖的会员单位提前做好成果鉴定资料准备。
二、省外的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地非广东省)申报成果鉴定的,必须至少有1项广东省内的实践应用项目作为其成果研发的主要依托工程项目,同一法人单位务必统一汇总申报。
三、我协会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为了我省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服务交流平台,积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建设科技创新发展,协会不收取科技成果鉴定费用。
四、今年科技成果鉴定受理工作将启用网络系统申报,具体另行通知(申报不必提交纸质资料,我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符合性审查,初审通过的才要准备鉴定会所需书面材料)。
联系 人:梁智尤 何晓君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传 真:020-83642502
邮 箱:gdcia@vip.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附件: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
3.科技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0年3月17日